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彰显了检察机关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立场。为继续深入落实《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平安养老险将分六期宣传相关案例,帮助消费者提升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本期为第二期。
2010年,戴某平开始对外经营夕阳红老年公寓,收取费用作为日常经营资金。戴某平还通过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融资经营其他工程项目,但因经营不善而背负债务。为偿还上述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本息,戴某平与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分别设立夕阳红老年公寓市场部、夕阳红孝德广场、夕阳红旅行社,自2013年1月起开始非法集资。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分别组织营销团队,通过发放“投资养老”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等方式,宣传其名下养老公寓等项目,推广所谓“投资高回报+优惠享受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即签订床位预定合同、缴纳预定金能够获得年化7%-12%的利息,后期入住可享受优惠价格,吸引中老年人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缴纳预定金。
至2018年3月,戴某平与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向2100余人吸收资金1.36亿余元。上述资金中,绝大部分被戴某平个人任意支配使用,仅有744万元用于养老公寓等日常经营活动,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归还所欠的民间债务和银行贷款、销售团队提成以及个人挥霍使用,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9300万余元。
2021年2月1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魏某升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2021年7月6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养老服务行业要依法规范经营,老年人要防范以缴纳预定金享受养老服务的推销陷阱。养老公寓、养老旅游等养老服务行业关系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和扶持政策,从业者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以享受定期高额回报,或者若干年后返还全部预定金并享受免费入住、免费度假旅游等为幌子,收取预定金、投资款等养老“促销”,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没有取得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能擅自开展。对于此类非法营销,老年人要抵制诱惑、谨防受骗,否则这些预先缴纳的资金因不受任何监管,可能被经营者随意支配使用,给资金安全带来重大风险隐患,容易遭受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