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通栏.png

关闭
搜索
|

365.png

中国信通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广告协会发布《数字营销异常流量研究报告(2022年)》
来源: 商业品牌网 ·  作者: 中国信通院 ·  2022-03-16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是数字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数字营销领域是整个数字经济的实践者和先行者,数字营销业的飞速发展不断助推着我国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的繁荣,但同时,也滋生出巨大的流量作弊空间,侵蚀着产业各方利益,对整个数字营销生态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特别是近年来社会化营销方式快速发展,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一片繁荣,以流量为王的“粉丝经济”崛起,也随之出现了猖獗的流量造假现象,严重影响和误导消费者判断的同时,也会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022年3月14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广告协会联合主办的“数字营销发展与治理研讨会”在云端召开,会上正式发布《数字营销异常流量研究报告(2022年)》。

中国信通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广告协会发布《数字营销异常流量研究报告(2022年)》

报告可以帮助数字营销产业各方更好地了解流量造假问题及其治理手段,从而有效降低行业无效流量。

报告从数字营销领域流量欺诈灰黑产现状及特征、主要利用的技术手段,新兴营销领域如短视频、直播带货流量欺诈问题,以及数字营销监测标准化及检测认证等方面做出分析并提出指引建议。

报告核心内容

1、数字营销异常流量现状分析。数字营销领域呈现增长放缓、私域化趋势,移动端仍是广告主开展营销活动的主要选择,社交平台成为广告主青睐的资源类型,短视频、KOL等广告形式投入占比增长,流量数据造假问题愈发严重,行业需共同应对。从互联网广告异常流量分布来看,2021年互联网广告异常流量占比10.1%,广告联盟为异常流量重灾区,全年异常点击率高居不下,应用推广方面,网络黑产主攻的方向还是激活作弊。以家庭场景为核心的互联网电视价值愈发凸显,为更好地达到品牌宣传的效果,广告主更倾向多维度、多终端触达用户。

2、数字营销流量作弊技术分析。互联网广告异常流量包括“一般无效流量”和“复杂无效流量”两大类。移动效果转化及归因方面,最主要的作弊机制为虚假效果转化和归因劫持。社交平台广告投入持续增长,但无效流量占比极高,短视频、KOL、内容营销是社会化营销推广的重点,主要的异常流量数据类型包括:虚假粉丝(包括机器人、真人水军、僵尸粉等)、虚假数据(包括无效的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点赞量和收藏量等)、直播数据造假等。

3、异常流量监测标准化仅聚焦在品牌广告领域。国内外主流的互联网广告标准化组织及自律机构均对广告无效流量及其监测技术进行了定义和要求,但主要聚焦在品牌广告方面,效果转化与归因、社会化营销领域作弊流量监测标准仍处于空白状态,应尽快制定相关标准。

4、国际上将企业反流量作弊能力作为合作基础。国内外权威机构均推出了消除流量作弊能力认证项目,通过鼓励数字广告供应链中的合法参与者达到无效流量过滤标准广泛降低行业流量欺诈水平,提升数字广告市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广告主应选取具备流量反作弊能力且通过行业权威认证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保障自身利益。通过与具备反流量作弊能力的企业合作,广告主遭遇广告欺诈的概率大幅降低,同时可以获得更加真实的广告投放效果数据,如CPM等。

5、异常流量治理成功经验。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同和指导作用;合法经营者通过合同及法律诉讼打击流量造假;网络平台方应定期治理生态内流量造假行为;广告主应选择通过行业权威能力认证的产品。

6、异常流量治理建议指引。在立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与流量造假各主体,如平台方、刷单人员的具体处罚办法等;应重点对短视频、KOL、种草等营销形式的流量造假行为进行规范,尽快制定相关的监测标准并营造相对开放透明的监测环境;监测机构应定制化的构建流量反欺诈分析模型,科学地识别和过滤无效流量;亟需全面建立广告行业检测认证评估体系,为广告主选择合作伙伴提供参考依据。

报告目录

一、 数字营销异常流量现状

(一)  基本概念

(二)  数字营销行业发展现状

(三)  异常流量现状综述

(四)  异常流量产生影响

二、 数字营销流量作弊技术分析

(一)  互联网广告异常流量分析

(二)  效果转化及归因作弊分析

(三)  社会化营销异常流量分析

三、 异常流量监测标准化及检测认证情况

(一)  异常流量监测标准化仅聚焦在品牌广告领域

(二)  国际上将企业反流量作弊能力作为合作基础

四、 异常流量治理成功经验

(一)  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同和指导作用

(二)  合法经营者通过合同及法律诉讼打击流量造假

(三)  网络平台方应定期治理生态内流量造假行为

(四)  广告主应选择通过行业权威能力认证的产品

五、 异常流量治理建议指引

(一)  制定流量造假法律条款,明确违法主体责任

(二)  完善流量反欺诈标准,建立健康透明行业规则

(三)  构建流量反欺诈分析模型,科学识别过滤无效流量

(四)  推出流量反欺诈权威认证,评估企业产品能力

(五)  加强消费者安全教育,重拳整治“刷量”黑灰产

(六)  提升中国广告市场透明度,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本报告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广告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报告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广告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违反上述声明者,编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 中国信通院CAICT

绿色.jpg

品牌推广

公益节.jpg

品牌推广

科创节.jpg

品牌推广

ab6b4cd3961517dcbd39161275e91a07.png

品牌展播查询

品牌展播查询.png

微信小商店

微信小商店

微信视频号

视频号